天津报关公司整理自海关总署根据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达成的共识,现将重新修订的《关于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   2020年8月10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