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国务院批准的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调整事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2020年第79号公告发布,以下简称《监管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监管办法》文本及有关内容公告如下:天津报关行、天津报关公司、天津港报关公司、天津港进口报关公司   一、海关总署对《监管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进行了修改。   二、增加 进入离岛免税商店销售的适用退(免)增值税、消费税政策的国内商品按照本办法监管 的条款。   修订后的《监管办法》文本详见附件。天津报关行、天津报关公司、天津港报关公司、天津港进口报关公司   本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2020年第79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docx   海关总署   2025年10月25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2025年修订)》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2025年修订)》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