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4号(关于进一步拓展吉林
发布时间:2023-05-16 08:38
点击:
次
来源:天津报关公司
天津港报关公司、https://www.customes.cn/index.html' target='_blank'>天津报关公司、天津港进口报关公司、天津报关行、天津进口报关、天津报关公司
天津港报关公司、天津报关公司、天津港进口报关公司、天津报关行、天津进口报关、天津报关公司
为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促进利用境外港口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合作,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同意在原有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中转口岸,增加浙江省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和嘉兴乍浦港2个港口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入境口岸。
二、跨境运输过程中,运输企业须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动植物疫情和外来物种传入。
三、其余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2号执行。
本公告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5月4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公告.pdf
天津港报关公司、天津报关公司、天津港进口报关公司、天津报关行、天津进口报关、天津报关公司
上一篇:上篇:习近平在河北考察并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京津冀协
下一篇:下篇: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负责人就我国东北地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