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国外提供资料 须预先审核成份包装、文件资料避免产品与国标不符,影响进口清关;同种产品,国内收货人和国外发货人备案均只需做一次即可。 • 原产地证正本、卫生证/植检证(国外官方机构出具) • 成分检测报告(生产商出具) • 生产日期证明(生产商出具) • 外文正本包装或包装扫描件及翻译件(生产商出具) • 箱单、合同、提/运单、发票(出口商提供) • 木质熏蒸证明/IPPC标志(如有木质包装) • 进境动物源性食品货物清单、信用证(肉类产品)